2月27日晚,高速交警上路設計裝潢找尋兩個孩子。
2月28日凌晨1點左右,孩子被找到後很快竹北買房便沉沉睡去。(微博截圖)
  本報2月28日訊 夫妻吵架,丈夫帶著兩個孩子駕車離家,臨走時汽車借款揚言要把孩子丟棄在高速公路上。2月27日晚,衡陽境內的多條高速上,民警苦苦找尋兩個孩子的下落。
  今天凌晨1點,孩子被找當鋪到後,2歲半的弟弟帶著淚痕沉沉睡去,而11歲的姐姐仍哭著說“害怕”。
  夫妻好房網吵架,丈夫帶娃離家
  27日晚7點左右,周雄火急火燎走進省高支隊衡棗大隊蒸湘中隊的食堂,拉著正在吃飯的民警汪汀說:“下午5點多,我弟弟和弟媳婦扯皮,弟弟開車帶著兩個孩子離家出走了,臨走還說要把孩子丟到高速上,請你們幫我找找吧。他們的女兒11歲,兒子才2歲半呢。”
  周雄說,弟弟周禮在離家後電話也不接,完全不知道他將車開到了哪個位置。唯一能提供的線索只有:“女孩穿紅色棉襖,男孩穿黑灰色羽絨服。”
  汪汀和同事立即將兩個孩子的照片打印出來,帶著周雄就上路了。衡陽地區高速公路路網密集,通過該地區的高速公路有京港澳高速、泉南高速、岳臨高速、衡邵高速、南嶽高速等。
  由於不能確定孩子被丟棄的具體位置,省高支隊派出了與衡陽挨邊的衡棗、衡炎、衡邵、潭衡西、潭耒5個大隊中10個中隊的二十餘警力上路找尋。
  衡棗大隊蒸湘中隊的4位民警分成兩組,一組去各個收費站、服務區調取監控,另一組則駕車上路巡邏尋找。一兩個小時下來,一點音信都沒有。
  女兒來電:被爸爸丟在高速
  民警聯繫上兩個孩子的母親張晴,張晴急得語無倫次,她告訴民警,11歲的女兒曾哭著打了兩個電話回來,“第一次說她和弟弟被爸爸丟在高速上了,第二次說已經看不見爸爸的車了。”
  張晴試圖與女兒聯繫,可按照女兒打來的電話回撥過去時,電話已經不通了。
  此時,湖南高速警察官方微博轉發了一條尋找孩子的微博,引起了廣大網友的強烈響應。此條微博短時間內被轉發1500餘次,網友在譴責父親不負責任的同時,也展開了一場網絡互動的愛心接力。
  晚上10點多,汪汀接到同事反饋,通過監控發現,晚上7點02分,周禮駕車從京港澳高速大浦收費站下到了國道,可能是駛入了衡陽市區。
  汪汀和同事立即趕往衡陽市區繼續找尋。今天凌晨零點左右,另一路尋找的民警接到周雄的電話,“周禮的朋友看到你們發的微博,他在衡陽臨湖汽車站找到了兩個孩子,現在馬上把孩子送回家去。”
  而臨湖汽車站距離孩子位於衡陽市珠暉區東陽渡的家,一共8.3公里。
  兒女找回,父親仍無悔意
  28日凌晨1點左右,汪汀和同事們趕到兩口子家時,周禮也已經回家,“孩子是周禮的好友送回來的,他同時也打電話把周禮勸回了家。”
  讓汪汀和同事揪心的是,周禮2歲半的兒子已帶著淚痕睡著,11歲的女兒仍在哭,“女孩很害怕,她擔心父母吵架,更擔心再次被丟棄。”
  汪汀也是一名父親,他看著哭泣的女娃,很是心寒:“夫妻吵架卻拿孩子撒氣,我們反覆詢問他丟棄孩子的過程和心情,他除了‘嗯’、‘呃’,什麼都不說,也沒有悔意。”
  臨走時,孩子的伯伯周雄表態:“讓民警們找了6個小時,勞煩大家了,我保證,只要有我在,決不允許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。”(文中除民警外,其餘人物均為化名)
  專家點評

  手段十分惡劣者可構成遺棄罪
  “雖然周禮在丟棄孩子後,可能一直在不遠處看著孩子,但孩子並不知道內情,他們會當真,會有被遺棄感。”長沙秋實教育咨詢中心主任丹妮說,父母給予孩子的安全感是他們幸福的基石,這一齣鬧劇,必然給孩子的心理造成極大的陰影,他們從此謹小慎微,從此不再自信。
  本報金牌律師團律師楊雙說,不管出於什麼原因,父母丟棄子女的行為都是監護責任的缺失。雖然我國現階段的法律對此類行為沒有相關的處罰措施,以批評教育為主,但若因丟棄子女造成了惡劣的後果,如:由於遺棄而致孩子重傷、死亡的;孩子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,流離失所,被迫沿街乞討的;因遺棄而使孩子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;父母屢經教育,拒絕改正而使孩子的生活陷於危難境地的;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(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、虐待行為的),則構成遺棄罪。
  ■三湘華聲全媒體記者 王為薇 通訊員 汪汀
(來源:三湘都市報)
(原標題:妻吵架丈夫把一對兒女扔高速 找回後依舊不認錯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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